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律师》 >创先争优与律师事务所发展相结合 创先争优与律师发展相结合 安徽:“两结合”开展创先争优见实效

创先争优与律师事务所发展相结合 创先争优与律师发展相结合 安徽:“两结合”开展创先争优见实效

         

摘要

<正> "创什么先,争什么优,这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创先争优才能取得实效。"安徽省律师协会会长蒋敏如是说。安徽华冶律师事务所的体会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就是要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中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律师事务所管理相结合,与律师业务拓展相结合才能有实效。为了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安徽省律师协会党委设置了一名专职副书记,由曾任协会秘书长、副会长的刘建华律师担任。省司法厅副厅级巡视员、协会党委常务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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