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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王连玉等诉太原市某医院医疗纠纷案

     

摘要

医疗行业属高风险行业,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医事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已经演化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由于医患双方在医学知识掌握上的不平衡,造成了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患方举证困难。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采取过错推定原则,成为医疗赔偿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一大进步。本文以一起医疗纠纷侵权诉讼为例,深刻剖析了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的民事证明责任适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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