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劳动》 >不断完善待业保险制度 为搞好大中型企业服务

不断完善待业保险制度 为搞好大中型企业服务

             

摘要

目前,上海市待业职工在待业人员总数中已占一半以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一定时期存在一定数量的待业人员属正常现象的观点已被社会各界所接受。因此待业保险也应运而生。 1986年10月起,上海先在国营企业实行了职工待业保险,而后相继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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