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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的事故管理

         

摘要

1996年4月劳动部颁布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该规定所称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即是指为防止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由劳动者个人穿戴和配备的防护装备。该规定共有六章,突出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明确了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职责和监督检验单位,强调了企业安技部门的监督作用,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质量,规范劳动防护用品市场经营行为,督促企业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劳动法’的有效贯彻实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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