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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将禁止性骚扰写入法律

             

摘要

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首次将性骚扰写入法律。决定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构投诉;违反本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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