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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片致妊娠晚期胎儿颅内出血1例

         

摘要

cqvip:病例:患者,女,28岁。因"孕36周胎儿活动异常"入院。孕期规律产检,唐氏筛查低风险,B超畸筛未见明显重大畸形,胎儿超声心动提示三尖瓣返流(少量)。因15年前行二尖瓣机械瓣置换术,术后一直口服华法林片(芬兰奥立安,批号:H20110108)3 mg抗凝治疗,发现怀孕时已妊娠1月余,改为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至孕4月,之后恢复华法林3 mg治疗,2015年2月3日和2015年3月10日复查国际标准化比值(INR)为1.35和1.29,患者于2015年3月10日开始口服甲钴胺(中国卫材,批号:H20030812)、维生素C(天津亚宝,批号:H12020595)和琥珀酸亚铁(金陵制药,批号:H10930005),两周后(2015年3月24日)于医院复查INR为3.11,嘱患者停用1日华法林后再开始服用华法林3mg,2015年3月27日再次复查INR为3.28,患者立刻停用华法林,4日后复查INR为0.89,但自觉胎动减少.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药物警戒》 |2016年第9期|570-571|共2页
  • 作者单位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

    北京 10002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

    北京 10002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

    北京 10002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

    北京 100029;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药事部;

    北京 100029;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R9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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