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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界面传播理念重新界定传受关系

         

摘要

互动界面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互动媒介区别于传统媒介的最大特点,以互动界面为依托展开的界面传播是网络媒介传播的特质。本文在探讨媒介界面的基础上,明确界定了界面传播的内涵,提出界面传播的核心在于构建新型的传受关系的观点。在媒介受众充分占有媒介终端设备、可以方便灵活地借助界面行使参与权和表达权的媒介环境下,媒介经营者应该以界面传播的理念来促进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即使那些还没有将核心业务转移到数字互动媒介上的媒体,也应该利用互动界面的传播机制,不断满足受众的需求,从而提高媒介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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