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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特别许可制度的探讨

             

摘要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是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重要司法组成部分,其本质是一项医疗技术评价工作.具备一定医疗专业知识是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前提.目前,医疗损害鉴定机构的水平参差不齐,同时,法医基于医疗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很难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评判.建议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建立特别许可制度,只有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符合一定的医疗专业知识要求,才能许可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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