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颌面部软组织损伤缝合中的处理原则

         

摘要

@@ 颌面部软组织的损伤虽然属于轻伤,但缝合中处理不当会造成颜面畸形,因此处理原则特别重要.rn1 临床资料根据我院2 a来颌面部软组织外伤138例统计(其中儿童颌面软组织外伤32例),不包括合并脑、骨、眼睑、耳、鼻及腺体外伤者,经处理后效果良好,不影响外观,未发生畸形.rn2 处理原则rn2.1 清创处理除用1.5%~3%过氧化氢液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创面伤口、彻底清除污物及残留异物外,还对污染较严重的伤口用1.5%甲硝唑注射液再作冲洗,然后创面放入适量青霉素粉(试验阴性者)或红霉素粉以防术后感染.尽可能地保留组织,除坏死组织外,一般仅将破碎的创缘略加修整,新鲜而整齐的伤口组织不可切除,眼睑、耳、鼻等器官有大部分游离组织也应尽量保留,对大块软组织撕脱伤应妥加固定.2.2 止血彻底止血,防止术后出血及血肿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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