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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群禽腺病毒(4型)Fiber-2蛋白亚单位疫苗与全病毒灭活疫苗的免疫效果比较

         

摘要

为了比较不同抗原含量的Ⅰ群禽腺病毒(4型)Fiber-2蛋白亚单位疫苗与全病毒灭活疫苗的免疫效力差异,本研究制备不同抗原含量的亚单位疫苗和全病毒灭活疫苗,采用超低免疫剂量20μL/只免疫SPF鸡,免疫21 d后攻毒,通过死亡率、临床症状、大体剖检病变、免疫组化和泄殖腔拭子排毒等进行免疫效力比较。试验结果表明,亚单位疫苗抗原含量AGP效价不低于1∶8,全病毒灭活疫苗抗原含量为10^(7.0)TCID_(50)/0.1 mL时,可抵抗Ⅰ群禽腺病毒(4型)强毒株的攻击,提供100%的免疫攻毒保护,攻毒后3、5、7 d泄殖腔拭子均未见排毒,且免疫组化均为阴性。亚单位疫苗抗原含量AGP效价为1∶4,全病毒灭活疫苗抗原含量为106.5 TCID_(50)/0.1 mL时,在超低免疫剂量情况下,仍可提供至少80%的免疫攻毒保护,且攻毒后3、5、7 d泄殖腔拭子排毒率仅为2/10~3/10,免疫组化阳性率仅为1/10。但全病毒灭活疫苗抗原含量为106.0 TCID_(50)/0.1 mL时,免疫攻毒保护效果不理想。综合以上结果表明,Fiber-2蛋白具有良好的免疫原性,抗原含量AGP效价不低于1∶4,与全病毒灭活疫苗抗原含量为106.5 TCID_(50)/0.1 mL免疫效力相当,可用于疫苗研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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