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医院管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

         

摘要

第五章执 业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