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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下典当行经营范围的确定兼评《典当行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摘要

典当行是准金融机构,其经营范围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我国经济的发展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商业实践突破现行立法带来了诸多困扰.反思现行立法的价值选择、与法律体系的协调、发挥独特价值等方面的内容,认为未来立法应坚持负面清单管理的法治理念,坚守"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发放信用贷款"两条底线,在此基础上,尊重企业自治和行业习惯,以确定典当行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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