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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要创新思维——以江西省几个试点县为例

         

摘要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社会进步的动力,也是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取得成功的力量源泉。著名经济学家熊彼特把创新视为不断地从内部革新经济结构,即不断破坏旧的,不断创造新的结构。他所指的创新包括产品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制度创新等五个方面系统。对于正在全国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管理工作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在工作中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人类的创新活动,分为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通俗地说,就是别人没想到的你想到了,别人没发现的你发现了,别人没有做成的你做成了,这就是创新。国办发[200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试点县(市)要在坚持大病统筹为主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方式,鼓励基层积极创新。”江西省各试点县在实践过程中,根据中央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本文从三个方面试图对这些创新进行初步的归纳、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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