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饲料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摘要

cqvip: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用药行为,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以本清单为准,原农业部公告第193号、235号、560号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同时废止。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