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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校教师不授课者不得聘为教授

     

摘要

山东省教育厅最新出台规定,今后,山东高校教师不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者,不得被聘为教授、副教授;被聘为教授、副教授后,如连续两年不为本专科生授课,不得继续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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