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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部分地区新开工项目清理情况进行督查

         

摘要

为了遏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宏观调控成果,检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4号)落实情况,最近,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6个督查组,根据各地区前一阶段对新开工项目自查清理情况,对12个省区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依法进行了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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