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

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基数的通知

     

摘要

为了解决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不足,医药费超支的矛盾,配合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现决定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并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金.具体通知如下:一、1985年以来国务院统一规定发给国营企业职工的各种副食品价格补贴,其中由企业福利基金负担的部分全部改为从企业成本中列支.二、按规定列入成本的职工福利费,由原来的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扣除副食品价格补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