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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书法创作的最高审美原则

         

摘要

@@ 孙过庭曰:『违而不犯,和而不同』.[1]rn『违而不犯,和而不同』道出了书法形式美的一条重要规律,即多样化的统一、对立性的统一;同时,也给学书者指明了一条应该遵循和把握的创作辩证法则--创作的最高审美原则.rn违,即违反,可引申为差异、不同、变化等;犯,即侵犯,可引申为矛盾、冲突、排斥等.违而不犯,是说要有变化,互不雷同,但又不彼此冲突,和谐地融为一体.和,即和谐、统一、相融;不同,即不一样、不统一.和而不同,是说和谐融合为一体,又不是简单地划一,而是各呈其态,极尽变化.这就是多样性的统一,统一性的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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