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发挥好司法“三大功能”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要求

发挥好司法“三大功能”是现代法治的根本要求

         

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法律体系形成后,国家法治建设的重点就转向了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保障法律实施,建设法治国家,作为司法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好权利救济、公权制约和纠纷终结这三个最直接、最基本的功能。一、权利救济功能(一)保障权利是司法的首要功能保障权利是法治的精髓。立法分配权利、执法落实权利、司法救济权利,其中救济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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