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农资 >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药、化肥造成土壤污染,需要承担修复责任

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农药、化肥造成土壤污染,需要承担修复责任

     

摘要

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布《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各方征求意见和建议,困扰各方多时的''农用地土壤污染责任人不明确''有了新规定。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的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土壤污染将纳入土壤污染责任人,需按规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控和修复。因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造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的个体农户无须担责。据悉,该《办法》将于2020年7月1日实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