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钨业 >四种钨品列入外经贸部新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

四种钨品列入外经贸部新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

     

摘要

据《经济日报》最近报道,外经贸部发布了《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分级发证目录》。外经贸部根据有关规定对1995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名称及商品编码和发证机关作了调整,并制定了新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发证机关分别为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简称特办)及各省级发证机关。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为114种,按实际操作分解为143种,均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其中有四种钨品:钨砂、仲钨酸铵、钨制品及钨铁。一、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核发出口许可证1.钨砂:钨矿砂及其精矿、黑钨砂、白钨砂、钨细泥、钨尘、钨尾渣、废钨、钨酸钙(人造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