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审判》 >张道文、陶仁诉简阳市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张道文、陶仁诉简阳市政府侵犯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权案

         

摘要

1996年8月,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对240辆人力客运老年车改型为人力客运三轮车的经营者每人收取了有偿使用费3500元。1996年11月,对原有的161辆客运人力三轮车经营者每人收取了有偿使用费2000元。从1996年11月开始,市政府开始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有关部门对限额的401辆客运人力三轮车收取了相关的规萤。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