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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

             

摘要

@@ 一、增值税转型对煤炭企业的影响rn(一)造成煤炭企业税负增加rn纵向比,从新中国成立到1993年新税制改革前,国家对煤炭企业一直实行"少税种、低税率"的税收政策,只征收3%的产品税,加上其他流转税,综合税负率仅为5.58%.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后,23个税种中有21个税种与煤炭企业有关,除此之外,在已开征资源税的情况下,又增加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土地增值税.横向比,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分析,1993年,在统计的22个行业中煤炭全行业税负列第16位.近年来,煤炭采选业的排序列第2位,高出平均税负95.97%.在全国总体税负率降低1.88个百分点的情况下,煤炭行业反而提高了4.64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平均税率6.52个百分点.2009年增值税转型再次提高了煤矿的增值税税率,进一步拉大了煤炭企业与其他行业的税费差距,违背了税收适度和税负公平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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