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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摘要

政府采购要支持中小微企业,属于法定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中均有体现。其本意,恰如《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一条的规定,是“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城乡就业,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在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中,特别列出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格式内容,以便支持中小微企业。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却出现了相应问题,本文对此予以大致归类,并从法律、法规的角度予以分析,以供参考、讨论、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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