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招标》 >“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为哪般?

“营、改、增”5月1日全面实施为哪般?

         

摘要

2016年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粼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全面实施营改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