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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裁判观点看如何界定依法必须招标工程项目

         

摘要

通过立法,对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管制,是各国普遍采用的手段,对特定采购项目实行强制招标制度,是常见的一种法律管制手段。强制招标制度是《招标投标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求特定的项目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和服务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必须以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或者授予相应资格。《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第二款也指明法律或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强制招标项目。强制招标项目必须依法招标,而且在程序性、规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等方面比非强制招标项目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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