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电信业 》 >冷眼热看网店新规

冷眼热看网店新规

             

摘要

自今年8月1日起,根据北京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利用互联网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主体,均应依法登记注册,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经营、新规定实施以来,在网上网下引起强烈反响。有网上店主竟通过更改“所在地”的方式逃避登记注册,而消费者也担心办照成本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其他许多地方工商局为了稳定人心,纷纷表态还不会出台类似政策,从而让当地网民吃了个定心丸。从目前来看,我们不得不说,这是一起仍在争议的新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