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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几点思考

     

摘要

当前,民政部门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加快建立社会救济制度改革的步伐。为此,民政部今年5月提出了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提高原来偏低的救济标准,制定各地不同的生活保障线;二是社会救济对象由“三无”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对象扩大到最低生活保障线及其以下的城镇居民;三是逐步变企业(单位)救济为社会化救济;四是社会救济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为主,社会统筹为辅;五是实施步骤由大城市逐步向小城市推开;六是通过立法形式规范救济工作,增强救济工作的稳定性、系统性和权威性。根据上述原则,民政部正在抓紧起草“社会救济法”,争取早日颁布实施;各地民政部门也在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以准确掌握本地区低收入家庭的数量和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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