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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江西航政与船只管理

         

摘要

清代中前期,江西的漕运机构负有漕船修造和船只的安全检查管理之责,漕船的质量检查和维修工作归由官营船厂的船政同知完成。九江钞关开展船舶检丈业务,对过往商船实施船体丈量,以便征税。江西府、县衙门对民营船只进行船只登记管理和船况检查。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船检》 |2015年第6期|110-113|共4页
  • 作者

    曹凛;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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