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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许冠聪担任香港富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摘要

正2012年4月24日证监许可[2012]552号富昌证券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更换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证监机构字[1999]2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许冠聪(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码:D333618(3))担任你公司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二、汤剑就不再担任你公司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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