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责令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纠正证券违规问题的通知

关于责令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纠正证券违规问题的通知

         

摘要

<正> 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查,你公司3个营业部1997年挪用客户保证金1,507万元,获利6.5亏元,其中:(1)1997年8月13日,赤峰道营业部挪用保证金331万元;(2)1997年4月18日,上海定西路营业部挪用保证金82万元,获利6.5万元;(3)1997年6月22日,深圳营业部挪用保证金1,0940万元。上述行为,构成《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股票条例》)第七十一条第(六)项所述的行为。此外,你公司深圳营业部1997年利用多个个人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