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及营业部变更核准程序和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及营业部变更核准程序和申报材料的通知

     

摘要

<正> 各证券监管办公室、办事处、特派员办事处:根据《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现将期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营业部变更的核准程序和申报材料通知如下。一、变更程序(一)期货经纪公司及营业部变更名称,不需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核准。期货经纪公司可直接向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营业执照,在领取营业执照后10个工作日内持新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换领新许可证。名称连同其他登记事项一并提出变更申请的,先办理许可证变更,再持变更后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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