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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摘要

<正> 当事人: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阳证券"),住所为湖南长沙市雨花亭建新西街1号,法定代表人谭载阳。当事人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违法行为一案和兰陵陈香股票异常波动一案,我会分别于2001年8月8日和2001年10月10日立案调查,现均已调查、审理终结,两案并案处理。案件处理过程中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及申辩。经查明,泰阳证券从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违法使用4个机构股东账户、43个个人股东账户,买卖常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林股份",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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