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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应实行省县二级制——关于逐步改革市领导县体制的思考

         

摘要

@@ 我国地方行政管理层级之多为世界各国之首.目前较为普遍的行政管理层级是:省→市、地、州→县→乡、镇,少数地方在县与乡镇之间还设有区公所.国外绝大多数国家的地方行政体制实行两级制,即省(或译为郡、州)→县,县以下为地方自治团体.我国则是普遍四级制,少数地方五级制.管理层级越多,管理成本越高,而管理效率越低.所以笔者主张,适当划小省份,逐步撤销地级管理层,乡镇逐步向基层自治转变,最终形成省→县(市)二级制的地方行政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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