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房地产》 >房屋被法院查封后能否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房屋被法院查封后能否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摘要

某市登记机构员工询问:我市有一家企业经银行批准贷款展期,现在来我单位申请抵押权的变更登记。经查,该企业用以抵押的房屋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22条规定:“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