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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分割对不动产登记的影响

         

摘要

某开发公司有一宗地,土地用途是城镇住宅,开发商除建设住宅楼外,对临街部分违规改变用途建了一幢酒店(12层),房产局给酒店分层发了12个房产证,用途商业。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开发企业持规划条件将酒店占地面积用途由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签订了出让合同,补缴了出让金。现在开发公司申请变更登记。请问按照房地一体登记原则如何登记?问题:(1)办理用途变更登记,能否将原宗地分割登记为两宗地?但分割后住宅业主持有证书上土地面积为全体业主共有包括该宗全部面积。业主不同意怎么办?(2)如果不分割,根据合同给开发商增加商业用地,能不能重新发一个纯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3)如果不能分割,出让合同已单独签给开发公司;出让合同算不算同意分割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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