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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

         

摘要

@@ 一、建筑物的概念rn就现行中国法律而言,"建筑物"的概念并没有法定化,不同的法律会稍有差异.如在<民法通则>第126条中将"建筑物"、"其它设施"、"建筑物上搁置物',和"建筑物上悬挂物"并列;在<建筑法>第2条中将"建筑物"、"其附属设施"与"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并列;<物权法>第138条、第146条、第147条籽'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列.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房地产》 |2008年第3期|38-39|共2页
  • 作者

    任宝峰;

  • 作者单位

    阳泉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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