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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房地产公司对所属房管所全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摘要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和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扬州市房地产公司所属广陵、汶河、东关、城南、新城等房管所从今年起全面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日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实施方案已经正式颁发。 扬州市房地产公司,有600多名职工,担负着市区100万平方米国有直管公房的管理、服务、经营、开发工作。由于旧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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