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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操作,管好小区业委会

             

摘要

我们小区于1997年成立了第一届业委会,但是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并且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第一届业委会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存在着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借各种名义巧立名目,大肆挥霍维修基金,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给小区的稳定和发展带来了严重影响和损失。第一届业委会之所以存在着严重的违纪违规现象,主要原因是:一、违规操作,独揽大权第一届业委会在运作期间,业委会主任一人独揽大权,随意决定副主任、委员等人的津贴费用,随意免去副主任、委员的职务。主任一人要怎样就怎样,不但可以用公款购买一万多元的手机归自己,甚至可以来回乘坐飞机到东北探亲,费用全部由业委会报销。第一届业委会的公章、财务章均归主任一人掌握,特别是关于业委会的重大问题,如动用大宗维修基金168万元、用50万维修基金买国库券、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等,均由主任一人说了算,未经过业主代表大会的通过、决定。总之,第一届业委会是一人独揽的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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