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港口》 >从合同成立的角度试析港口货物交付问题

从合同成立的角度试析港口货物交付问题

         

摘要

<正>港口货物交付问题是指承运人将货物运输至目的港,港口经营人完成卸货等工作后应当向谁交付货物的问题。实践中,港口货物交付纠纷通常在运输合同指定的收货人与港口作业合同相对人不一致时发生一、港口作业合同属于要物合同要物合同又被称为实践合同或践成合同,是指除双方达成合意外还要发生标的物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在此类合同中,一方在达成合意后却拒绝交付标的物的,对方不得请求、不得强制其交付标的物,可以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而不得追究其违约责任。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港口》 |2021年第9期|52-56|共5页
  • 作者

    赵渊婷;

  • 作者单位

    巴塞罗那大学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合同法;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