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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核安全立法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核安全是核工业发展的基础和生命线,是核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第三届荷兰海牙核安全峰会上,习近平主席系统阐述了我国的“四个并重”的核安全观,并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将核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我国核安全受到史无前例的关注。作为世界上核电建设最快的国家,我国应积极借鉴国外核大国立法实践经验,积极推动核安全立法,以法制保障核工业健康发展,推动法制成为核工业持续发展的制度红利。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核工业》 |2014年第5期|43-45|共3页
  • 作者

    张明; 白云生;

  • 作者单位

    中核技术经济总院核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中核技术经济总院核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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