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构想

     

摘要

<正>(一)建立有利于为中国东盟经贸活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制度公证法律服务要真正实现“走出去”,在不同国家公证制度之间有效衔接并发挥积极作用,就需要通过国与国之间的协议、条约或者备忘录等形式实现。通过相应衔接制度的构建,在公证领域形成有广泛接受度的法律文件,为对外开展公证法律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