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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融资租赁船舶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要

为规范融资租赁船舶的登记,10月25日,中国海事局下发《关于融资租赁船舶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一通知要求融资租赁船舶的出租人应当依法取得融资租赁经营资格,承租人应当依法取得水路运输经营资格;融资租赁船舶登记的管辖由中国海事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八条予以确定;融资租赁期内,申请办理融资租赁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提交光船承租人书面同意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的文书或其他法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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