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商论》 >共享经济领域行政执法困境及完善——以网约车行政执法为例

共享经济领域行政执法困境及完善——以网约车行政执法为例

             

摘要

cqvip:基于大数据信息技术,共享经济新业态在蓬勃发展的同时,由于其不同于传统商业模式的运营特征,对传统的行政法执法理念与执法方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共享经济的核心在于制度创新,需要相应的法治实践常规化和理念更新。大数据背景下,共享经济的行政执法进程和规则制定过程,应当从执法过程中各个参与者的利益驱使下的行为模式出发,并且透过这些执行过程,探讨共享经济领域行政执法存在的困境,并结合共享经济特征,提出共享经济领域行政执法的完善路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