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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适用——以《工伤认定限期举证告知书》为例

         

摘要

现代证明责任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引入我国。在诉讼法的一般语境下,'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所指是同一概念。举证责任的关键要素是举证的分配与承担规则。比如说,'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转换''举证责任倒置'及'法官分配举证责任'都是对具体举证责任承担规则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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