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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级部门集中采购工作的思考

         

摘要

从县级政府采购实务看,通用类集中采购项目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有关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集中采购项目,由各部门实行部门集中采购。一个集采项目是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还是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通过制定政府采购目录分别规定,一日了然。然而,如果只是简单、机械地执行采购日录,一些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否适当,能否体现集中采购的本质要求,能否真正实现政府采购的目标和功能,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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