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政府采购 >“欢呼条例带来的阳光,明媚替代了朦胧;执掌条例授予的权仗,迎接新秩序的降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欢呼条例带来的阳光,明媚替代了朦胧;执掌条例授予的权仗,迎接新秩序的降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摘要

一、关于《条例》的落实以权利的实现为中心促进《条例》的落实法规的落实机制与惯常的行政措施有所不同。《条例》是法规,就要按照法的实施机制来安排。法律的实施机制,是围绕着权利的实现为中心展开的。法的内容是权利与义务,所以要以权利和义务为中心来构造执行机制。评价《条例》的实施效果,主要是看权利是不是得到了实现,义务是不是得到了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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