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 第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7年 第54号

         

摘要

<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铟及铟制品、钼及钼制品出口管理相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2007年6月18日起,对铟及铟制品、钼及钼制品出口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相关海关商品编码见附件。钢、钼配额总量文件另行下达。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07年第44期|4-5|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进口贸易;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