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

         

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1年第3号《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部长王文涛2021年7月23日说明一、《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统一列出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方面对于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提供服务(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地域范围为海南岛全岛。未作特别说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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