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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10县区2016年底前运行

             

摘要

cqvip:10月底,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门头沟、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10个区县,要按照《北京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建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于2016年年底前投入运行;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实行委托处理方式,于2015年年底前与接受委托的区县或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签订委托处理协议。《意见》明确指出,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食品 》 |2015年第22期|46|共1页
  • 作者

    张卫;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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